一是市场结构调整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各种工程类运输车辆、工程作业类车辆、厢式及半挂类运输车辆、城市功能服务类车辆等方面适度的产业规模,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基本需要;结合“汽车下乡”政策,积极发展满足新农村建设需求的各种专用车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力争把我国专用汽车产业建设成世界专用汽车产业研发及制造中心,全面实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战略目标。
二是组织结构调整目标:鼓励和支持主机厂与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解决主机厂规模化生产与专用汽车行业多品种、小批量需求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鼓励行业内优势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鼓励行业内企业的兼并、重组,支持专用汽车企业积极上市,通过金融市场解决企业融资渠道,形成5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运输类和作业类企业集团;支持部分企业在专用汽车产业链上的延伸发展,形成30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推动专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支持专用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现代化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技术结构调整目标: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国情的各种新能源专用汽车产品;支持和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专用汽车产品上的综合应用,提倡产品轻量化发展方向,提倡材料的可回收利用,建立节约型行业发展模式;支持和提倡企业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市场投入、自主验证能力投入在企业经营投资中的比重,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技术开发机制,快速掌握国际先进技术,促进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四是产品结构调整目标: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加强企业品牌的建立、推广和保护,实现品牌经济管理意识,争取实现我国专用汽车产业从经济粗放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到“十二五”末期,实现我国专用汽车产品90%以上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